晨报讯 江南都市报消息 新修订的国家《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今年年底将出台,可能对在校大学生“结婚就退学”的规定予以修改。
去年4月3日,教育部发布了一条引人注目的消息:高考报名考生不再有年龄和婚否的限制。一位江西农大的老师从中寻得论据,认为既然国家允许了已婚者参加高考,那么在读大学生可以结婚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据南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工作者从专业的角度认为,全国人大无论1980年颁布的还是去年刚刚通过的《婚姻法》修正案,都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制度;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因此,只要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又符合其他法定结婚条件,要求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应予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干预。他说,“婚姻自由”这种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不能通过规章来限制。大学生不许结婚的规定应该早作修改。
记者在南昌的几所高校采访时,发现与大学生能否结婚有密切关系的大学生们,对此却反应平淡。很多学生说,如果可以结婚,其反映的社会进步意义大于其实际的意义。
南昌大学新闻学院的男生小徐说: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结婚有什么不可以呢,先成家,后立业。早点确定家庭会使自己全身心地投入事业,家庭可以成为自己奋斗的动力。
江西财大一位姓金的同学认为,如果双方认为条件成熟,结婚当然没问题,社会也应采取宽容的态度。因为事实上,大学生男女校外同居已经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与其让他们在外“鬼混”,不如让他们名正言顺地过日子。但他同时表示,如果结婚就得允许生孩子,父母还得跟着你抚养孙子。而且生孩子期间,丈夫要照顾妻子,妻子得休息,双方的学业怎么办?
江西省教育厅高教处高处长说,《婚姻法》的确规定了实行婚姻自由制度,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并未明文禁止大学生结婚,而是要求结婚者须退学,也就是以退学实现这种婚姻自由。高处长还预测,新修订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也只会通过删除条文的形式“默许”可以结婚,但也不会明确提倡。
(黄铭文 朱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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