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帅晓波)记者近日从深圳市人事局了解到,从今年12月1日起,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又有新的举措。改革将主要遵循如下四项基本原则:后勤服务社会化———工勤岗位不再纳入职员岗位。已在编的工勤人员符合职员职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可以参加职员职位的竞聘;未被聘为职员的在编工勤人员,单位工作需要且符合留用条件的继续留用,编制及相关待遇暂时保留;单位后勤服务改制为企业的,属于工勤人员的职工应转入服务企业,按企业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超编的事业单位,将对超编的临时聘用人 员进行清理。
领导班子年龄有规定———领导班子的优化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重点。试点单位首次聘任职员时,原领导班子成员均需重新聘任。原领导班子成员的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在2年以内的,原则上不再聘任领导职务,只办理职员身份聘用,安排适当工作,原工资待遇保留至退休;如本人愿意的可办理提前退休。新聘任为领导班子成员的,男性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解除劳动合同者自谋职业———我市事业单位职工在2002年之前将全部重新签订聘用合同,不愿签订合同的,可依劳动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原经费渠道给予一次性补偿后解除劳动合同,由本人自谋职业。根据有关规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额的补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退休年限放宽了———为优化人员结构,减轻试点单位的人员竞争压力,可以适当放宽退休条件。男性年满53周岁、女性年满48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组织批准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规定的可以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人事部门将按有关政策核定退休或退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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