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皖组宣)到明年初,我省省级人大、政府、政协和9个市、100个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
领导班子将要换届。为严肃换届期间干部人事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日前联合向全省发出《关于
在领导班子换届期间坚决防止和纠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
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以好的作风选
人,选作风好的人,真正把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开拓进取、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观念、组织
观念和法纪观念,在换届人事工作的全过程中,自觉遵守《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换届人事工作的各项纪律和法规,坚持公道
正派,严格依法办事。换届中,要坚决做到“十四个严禁”,即严禁拿职位送人情、做交易,行贿受贿,“买官卖官”;严禁
为自己或他人的提拔调动拉关系、打招呼、请客送礼,“跑官要官”;严禁搞小圈子、小团体、拉帮结派,亲亲疏疏,采取各
种非组织活动为自己和他人拉票贿选;严禁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严禁未经民主推荐和
党委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新进班子人选考察对象;严禁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
的情况;严禁临时动议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领导班子
换届人事方案及干部任免;严禁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严禁以威胁、贿赂、欺骗及其他手
段妨碍、侵犯党员、代表或公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禁以任何方式对他人进行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严禁拒不执行
上级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严禁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严禁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
在调离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严禁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对
违反上述纪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尤其是“一把手”要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
和换届人事安排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坚决支持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履行干部监督的重要职责。换届期间,要加强对各地各单位
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换届人事工作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换届期间干部监督举报电话:省纪委05
51—2608943,省委组织部0551-2608334),认真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举报、申诉,坚决纠正
、制止各种违反《条例》规定、纪律和其他违纪违法的行为,坚决同各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各地、各部门
要通过这次换届,真正落实省委提出的“把风气搞正、把作风搞实、按规矩办事”的要求,确保换届工作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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