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11月25日)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从11月15日至12月20日,广州开展机动车辆和路桥收费专项检查,对查处的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将予以公开曝光,并移送监察部门追究有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据介绍,本次检查的对象是公安、交通、技术监督、环保、市政、工商等部门和单位,在去年1月至今年10月期间对车辆购买、落籍、使用各环节的收费,各路桥公司(收费部门 )向车主收费的情况。
这次检查的方式为:市属的单位由省物价局直接检查,市物价局直接检查从化市、增城市、番禺区、花都区,其余各区可视本区的实际自行安排开展必要的检查。
这次检查的时间为11月15日至12月20日,11月15日至12月15日为重点检查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0日为总结整改阶段。
据介绍,此次检查将发挥“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乱收费问题,如未经省政府批准擅自设站收取通行费等,将严格依法、认真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并移送监察部门追究有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政策细解
机动车辆收费检查主要内容
擅自立项收费或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
继续收取国家或省政府取消的收费项目或变换名目收费;
对机动车辆安全重复检验并收费及在定期检验时搭车收费;
针对驾驶员培训、体检和审验、私车驾驶员管理、机动车辆年检等方面的乱收费;
执行越权文件收费;
通过机动车辆违规集资;
路桥建设过程中自立项目收费;
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乱收费行为。
路桥收费检查主要内容
未经省政府批准擅自设站收取通行费;
未按规定地域设站,搞一站多点,变相扩大收费范围收费;
收费还贷期满继续收费;
收费还贷期限即将届满时将收费权转让给国内外企业继续收费;
收费资金未用于偿还贷款,而挪作他用的;
将国家投资建设的路桥与贷款、自筹资金建设的收费路桥“捆绑”收费;
执行越权文件收费;
收费公路先收费后建设或者边收费边建设;
将已取消的路桥收费站的收费项目转移到其他路桥收费站继续变相收费;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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