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乡镇论坛》今年第10期报道,河北省安国市药市办事处用高音喇叭宣布:东各堡村村委会主任王起峰因“不配合乡政府工作”被停职。王起峰认为,直接宣布停职是非法的,便上访告状,电视台也进行了报道,但办事处置之不理。王想通过诉讼讨回公道,村民们自发地为他写了98份证言材料,证明办事处领导确实用高音喇叭宣布了王的停职决定,对办事处的做法表示不满。目前,王起峰持这98份证言仍在告状。
作为研究村民自治的科研人员,笔者深深佩服这98位农民维护民主权利的勇气——他们旗帜鲜明地站在了自己选出的、被非法停职的村委会主任一边。
了解国情的人都知道,农民想状告乡政府将要冒多大的风险。处于社会最低层的农民在与一些缺乏法制观念、为所欲为的官僚的对峙中处于绝对劣势,说冒着身家性命的危险也不过分。笔者搜集的一些材料表明,告状农民有的被抓走,有的被抄家,有的遭毒打,不一而足。禹作敏式的土皇帝仍在个别农村作威作福。封建文化中也有“冤死不告状”、“民不与官斗”的说法,就因为农民深知“官府”厉害,深知告状的代价,不逼到一定地步断不会告状——即便城市人,也鲜有告状的。但这98位农民勇敢地站出来了。
他们为什么如此大胆呢?就因为经过多年村民自治实践、多年的民主操练,村民自治已深入人心,农民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空前高涨。他们知道,自己所拥有的民主权利,任何人都不能掠夺。有报道说,不少农民手持《村组法》,当面批评干部:你这么干,违反了《村组法》某某条。他们相信,法律在身而勇气倍增。前些年,一些农民对村民自治无所谓、冷漠、误解(反正还是乡领导说了算);如今,他们全力维护村民自治权利。事实上,类似前些年乡镇指派村委会成员、操纵选举等违法现象,现在已基本绝迹,很少有人敢明目张胆地违反《村组法》。
无数实践证实:凡是农民民主意识强的地方,村民自治就发展健康;凡是农民不敢说话的地方,村民自治一般徒有虚名。缺少监督的权力会产生腐败,胆怯懦弱也会产生腐败,尤其是全体农民胆怯时。现在,农民所表现出的勇气和民主意识,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得多。谁说农民民主素质低?谁说农民胆小怕事?那太不了解今天的农民了。与其说笔者敬佩98位农民的勇气,不如说笔者为村民自治这个基层民主政治实践所取得的成果——民主意识增强而兴奋。
笔者更钦佩98位农民表现出的正义感和责任感——比那些自命清高的所谓“精英人物”还要强。
村委会主任被停职,当然侵害了这98位农民的民主权利,但停职与他们并无直接的利害关系,也没有伤害到他们。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会选择沉默。因索贿、受贿被逮捕的河南省卢氏县前县委书记杜保乾,把“公检法”作为“家丁”使唤,谁上访告状就把谁送进监狱;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处决的河南驻马店市原政法委书记李长河,也曾把告状的吕净一送进大牢。试问,当地干部当时可曾有人勇敢地站出来,表现出他们应有的正义感、责任感、同情心,向邪恶宣战?面对违法,面对腐败,面对邪恶,哪个人敢说:我一定会站出来仗义执言。几乎每个“反腐”英雄都是孤独地生存,人们躲得远远的,连话都不敢和他说。有多少人意识到,对一个公民的迫害,其实也是对其他人的迫害:今天害你,大家保持沉默;明天害他,大家保持沉默;可能后天就是你。笔者想,这98位有血性有正义感的农民,是明白这个道理的——“该出手时就出手”!在利益、正义面前,他们选择了正义;在权势、法律面前,他们选择了法律。这98位农民让我们看到了村民自治健康发展的曙光!(老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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