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江国成) 中国今年在20个省份开展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把多达几十种的涉农收费项目精简到4种,6.2亿农民负担的税费因此比改革前下降了三成多,合计300多亿元。
现有的4种税费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和“一事一议”费。后者主要用于地方公益事业,需多数村民同意后才能收取。屠宰税、教育集资和地方政府征收的名目繁多的 收费项目被废止,仅农业大省山东最近就宣布取消88项面向农民的收费项目。
“税改政策好,我们的负担真的减轻了,”在江苏、安徽、山东、湖北等省,数百名农民向前来采访的新华社记者表达了相同的心声。
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农民严俊昌说:全村人均负担从去年的100多元降到70多元,“负担轻多了”。据国务院农村税改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黄维健介绍,税改前,全国8亿多农村人口每年缴纳1200亿元的税费,人均130多元,超过农民人均月可支配货币收入。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邱晓华认为,去年农民人均收入扣除成本和预购化肥、种子等费用后,人均每月可支配的货币收入只有120元。
温家宝副总理今年在安徽考察时指出:一些地方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负担太重,农业成本太高,农民种地无利可图。负担过重已成为影响农民积极性,制约农业结构调整,阻碍农村生产力发展的一大障碍。税改前,农民每年交给国家的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达300亿元,占上缴总额的四分之一。其余900亿元的收费项目名目繁多,大多用来给乡村干部、农村中小学教师发放工资,兴办地方公益事业,甚至被当地干部用作招待费、弥补办公费的不足和集体企业的亏空。河南省钮寨村农民钮书联说:过去“村干部决策失误,兴办企业欠下的85万元债款,也要向我们收费来还。”作为税费改革的配套措施,中央每年拿出上百亿元资金补贴地方财政,规定中小学教师工资一律由县财政支付,通过精简机构,将依靠农民养活的乡村干部和办事人员人数裁减约五分之一。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俊说,税费改革是中国农村“继土地改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之后的又一次翻天覆地的重大变革”,必将极大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鉴于多数农民的收入水平依然较低,刚刚结束的中共十六大把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提出了鼓励农村富裕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等有利于农民增加收入的方针政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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