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针对困难企业出台相关《办法》大江网讯记者邹文彪报道: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日前,南昌市出台《离
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从明年1月1日起,有特殊困难的企业、事业单位难以按时足额缴纳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
资金的,由政府帮助解决。
南昌市医保处王少林书记介绍说,该《办法》适用于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范围的市、县区行政、事业单
位以及南昌地区范围内企业的离休干部。另外,从明年1 月1日起,离休干部可到全市所有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
该《办法》还规定:实行合资、兼并、租赁、承包等的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资金由接收者或继续经营者负责缴
纳;撤销、破产、倒闭以及拍卖等实体不存在的企业,由主管部门负责在其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和其他财产转让收入中,按
当地当年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标准,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交足10年的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资金;资产实现收入不
足以支付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资金的,由同级财政按年度帮助解决。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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