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8日讯(记者 王德高 通讯员 李平伟)执法质量将成为省城公安机关单位和个人评先创优、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考评成绩不达标的,主要负责人要引咎辞职,甚至予以免职。这是今天从济南市公安局获悉的。
据介绍,今后济南市各级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规范公安部门和干警执法程序,加大对执法质量的监督考评。考评结果直接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指标。公安分局执法质 量考评成绩达不到优秀的,不具备推荐为全国、全省优秀公安局候选单位的资格;连续两年考评成绩不达标的,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或由任免机关予以免职。个人的执法质量考评不达标的,也要按规定进行处理。
济南市公安局同时出台了《济南市公安局日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规定(试行)》。根据这一规定,对于刑侦、经侦等侦查机构,考评的主要内容是办案过程是否符合程序、案卷是否规范细致、使用法律是否得当,对于出现刑讯逼供、滥用权力、徇私舞弊等情节的,一票否决;对于户籍、消防、外管等行政管理部门,考评的主要内容是管理是否严格得当,服务是否及时到位,对于在服务中对群众冷硬横推的,也将一票否决。
济南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将直接决定办案水平和行政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公安机关在群众中的形象。济南市公安局加强执法考评监督,目的就在于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法制意识,彻底杜绝那种权大于法的错误观念,做到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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