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诚管亚东 董军泽车勇成)昨天,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联合召开公开宣判处理大会,51名不法分子分别被依法执行逮捕、判处徒刑和劳动教养,其中,绑架幼儿勒索12万元的萧永生、彭俊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和12年,其他犯罪分子也都受到应有的惩罚。
绑架幼儿勒索被判16年
2002年4月4日,广东信宜的陆奇在南山区安置区将幼儿冯×鹏偷出后,交给萧永生和彭俊良,两人把幼儿藏匿在宝安区公明镇自己的住处,之后打电话向幼儿的父母勒索人民币12万元。4月10日,公安民警接到报案后,将萧永生和彭俊良抓获,并安全解救出幼儿人质。在昨天的宣判处理大会上,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处萧永生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彭俊良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冒充民警查扣摩托车被逮捕
公开宣判处理大会上,冒充民警查扣无牌摩托车的程某和秦某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2002年10月6日晚,程某和秦某身穿警服,使用购买及伪造的“车辆暂扣证”、假公章、警用反光衣、头盔等,在南头检查站广场出关处冒充人民警察查扣无牌摩托车,被南山公安分局民警当场抓获,经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对二人执行公开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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