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电《苏州市犬类管理办法》将从明年元旦开始实施,届时该市养狗管理就能走出混乱无序的局面,得到健康发展
。
按照办法规定,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吴中区、相城区在城市规划范围内
的建成区和县级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建成区、风景旅游区、港口、车站为重点限制养犬区域(以下简称重点限养区)。县级
市和区的乡镇镇区、新兴 工业区为限制养犬区域(以下简称限养区)。重点限养区、限养区范围内,经批准可以按户饲养一条
观赏犬,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个人申请养犬的,应当获取居住地周边相邻4户以上居民的同意,其中居住多层次住宅的
,应当征得本单元半数以上居民同意,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此外,市民反应强烈的“狗占人座”、遛狗时破坏公
共环境等问题,办法中也作了明确限定,如禁止携犬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人力三轮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犬在自家分户
门外便溺,携犬者应当立即予以清除等。(高岩唐晴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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