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宪章)11月25日下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联合召开“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工作情
况通报会。会上,省“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领导小组成员为受助大学生颁发“受资助证书”。“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是中央精
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帮助西部培养人才,经中央批准,决定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联合组织实施的。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文件精神,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高度重视,成立了“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领导小组,下发了《安徽省“西 部开发助学工程”实施细则》、《安徽省普通高中“宏志班”办班管理细
则》,并按两个《细则》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突出了重点扶持品学兼优的特困生这一主要条件。对受助
高中、大学生指标分配、申请审批程序、助学金的管理和发放、受助学生的管理、检查监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从安徽大学等
省属重点大学和部属重点大学中,将2002年入学、品学兼优的80名特困生列为重点扶持对象,将省属重点示范高中、省
级文明单位亳州二中、宣城一中指定为承办“宏志班”的学校。目前,省“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与省工商
银行协商,已代2002年受资助的大学生开办了个人资金账户,受资助资金逐月向受助学生发放。“宏志班”100名受助
学生资金已划拨到学校,由学校代为管理,按月发放。经过紧张、有序、细致工作,目前我省已圆满完成了中央三部委交给我
省落实资助对象的任务。据悉,我省下一步将建立与受资助学生的联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西部开发
助学工程”的工作水平,确保受资助高中、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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