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30日电为有效遏制日趋严重的流动人口超生现象,广州市最近下发方案,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管
理工作中把流动人口分成男性、未婚女性和已婚育龄妇女三类;变四面出击为重点锁定已婚育龄妇女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变单
独依靠计生部门力量为用工单位、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外管中心)和街镇计生办三方齐抓共管。据南方日
报报道,昨日,广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向新闻界表示,“三一三”管理机制(三种类型、一个重点、
三个阵地)将加大力度“围剿”市内“超生游击队”, 推动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上新台阶。
已婚育龄妇女通通建档管理
根据新方案,对流动人口实行计生分类管理后,对男性育龄人员(18—49岁)和未婚女性育龄人员(18—49
岁),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除要求其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验证外,还将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及生殖健
康咨询服务,但不再对这两类人员建立计生信息档案;对重点管理锁定对象——已婚育龄妇女,除了为其提供生殖健康、避孕
节育措施等技术服务外,还要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为其建立《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登记卡》,信息录入电脑,
实行联网管理,同时把原来一年四次的查环查孕工作改为一年三次。
三方联手扫除计生工作盲点
新方案还明确了用工单位、外管中心和街镇计生办三个阵地的职责,要求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前,必须到户籍所在地计
生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达现居地后要交验婚育证明和办理IC卡暂住证,持有生育证的可在现居住地生育,计
划外怀孕的要配合现居住地计生部门就地落实补救措施,计划外生育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标准征
收社会抚养费;用工单位凭证用工,不能雇用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外来已婚育龄人员;外管中心在办理《暂住证》时先
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户籍协管员在查验《暂住证》时,一并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现怀孕对象和婚育状况有
疑问的及时与计生办联系核查;街(镇)计生办与外管中心联合为流动人口提供管理和服务,着手共建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
享,以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扫除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盲点”。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