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从今天起,国务院新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开始实施。今后,用人单位招用童工一经查处,将受到每人每月最高1万元的处罚。从明天起,市民发现我市用人单位存在使用童工现象,可拨打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公开电话5912111举报。
据市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李保源介绍,新规定与旧规定相比,处罚标准更具体,操作性更强,处罚力度也比过去加大了。
新《规定》还对使用童工并造成伤残或死亡的用人单位作了明确处罚规定,用人单位不仅要对伤残或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还将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并将依法对机关、事业单位直接负责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等劳动,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刘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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