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慧燕) 昨日是《广州市餐饮业明码标价实施细则》规定实施的第一天,对于细则中提到的“餐饮业向消费者提供的芥、酱、小碟、纸巾等商品,应先征求消费者意见,不得强制销售。”问题,记者发现目前许多餐厅并未做到,对此,广州市有关部门指出,若餐饮经营者违反有关细则规定,最高罚款5000元。
昨日,记者在寺右新马路一家休闲餐厅就餐时发现,每有顾客就座时,服务员便随手 将一包纸巾放在餐桌上,然后拿餐牌问顾客点些什么。在服务员放下纸巾时,并没有事先片征求顾客意见。记者看到,有两名20来岁女孩子一看到服务员将纸巾放下,马上开口说“我们不需要纸巾”,服务员便将纸巾又收了回去。
昨日记者又在赤岗路一些餐馆采访时发现,大多数餐馆在消费者就餐时,端来的小菜也未向顾客说明价格就直接放上餐桌。
广州市物价局有关人士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消费者发现经营者违反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时,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一经查处,将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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