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30日,河南省出台了一项新的法律规定:妻子生孩子,丈夫可以歇一个月的“产假”,但享受的是一个月的护理假。
省人大常委会11月30日审议通过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明确规定,实行晚婚晚育的职工,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省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罗书印接受采访时说:“计划生育,丈夫有责。这一规定不仅 体现出对男性生育权的维护,还体现出一种利益导向,即对晚婚晚育者进行奖励,要让他们在政治上感到光荣,经济上得到实惠,并得到更多的人文关怀。”
河南是我国人口第一大省,虽然近年来已稳定在低生育水平阶段,但由于人口基数大,未来几年内人口增长的压力依然很大。因此,鼓励更多的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晚婚晚育,依然是当前我省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昨天,记者在单位,在街头,随机采访了一些“准爸爸”“准妈妈”,元旦后就要做爸爸的杜先生说:“妻子生产的时候,最需要我照顾,有了假期,当然很高兴。”“准妈妈”更是兴奋,因为有丈夫守在身边,她们很有安全感。
据了解,这一规定将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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