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春英
本报讯 11月29日下午,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我省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在省医学会的组织下正式开始。整个鉴定程序都按照新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历时5个小时结束。
鉴定地点在省第二医院。鉴定前,医患双方和省医学会已按2 2 1的比例随机抽取了5位专家。由于省医学会对鉴定内容绝对保密,因此直到鉴定开始前,专家们对案情丝毫不知。
鉴定开始,专家、省医学会工作人员落座,主持人宣读相关纪律。而后,医患双方同时入场。省医学会的工作人员简单介绍了医患双方的争议经过:患者庄永胜2000年1月因腹痛、便血到双鸭山矿务局总医院就诊,被诊断为“直肠癌”。2月12日在该医院预行“直肠癌根治术”,术中再次做病理检查,诊断为“直肠息肉”,否认“直肠癌”,改行“直肠息肉切除术”。术后对症治疗,庄永胜于2月25日出院。约三个月后,庄永胜经查为肠粘连。
此案争论的焦点是患方对直肠癌诊断提出异议,认为医院误诊误治。在医患双方分别陈述后,专家们向他们提出一些问题。然后,专家们立即对庄永胜进行了相关检查,并再次向医患双方发问。之后,医患双方被请出回避,专家们开始认真地讨论。鉴定结论是不构成医疗事故,但院方在治疗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最后,专家们分别在鉴定意见书上郑重签字。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