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 最近以来,我省一些单位和个人未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举办图书展销活动,扰乱了出版物市场秩序。为整顿和规范出版物发行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近日省新闻出版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市进一步加强对图书展销活动的监管。
通知重申,申请举办地方性图书展销活动和特价书市的主办单位,必须是具有出版物总发行权的出版、发行单位,其他单位不得主办或接受委托承办任何形式的图书展销活动或特价书市。凡举办地方性图书展销活动或特价书市,主办单位必须按照《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 》的要求,经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报省新闻出版局审批。凡未经批准举办图书展销活动或特价书市活动的,将依法查处。
通知要求,对批准的展销活动,要加强图书内容审查,严禁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法轮功类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国家明令查禁的出版物、各种盗版盗印出版物等法律法规禁止发行的出版物进入展销场所,凡发现不接受审查展销上述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查处。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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