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 济南市以建立新型社区为突破口,对街居体制进行全面改革,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初步形成。
科学合理划分社区,有效整合社区资源。为构筑好社区建设的工作载体和平台,济南市将人口不足3万人的7个办事处进行合并调整,使每个街道办事处的人口达到了5万人左右;将已城市化的3个乡镇改建为9个街道办事处,将43个村庄进行了撤村改居;将原有670个居委会合并为487个社区居委会,使社区每居平均户数达到1500户左右。街居的合并调整,解决了社区规模小、资源过于分散的弊端,有效地整合了社区资源。
健全社区组织机构,完善社区管理体系。该市把建立新型社区组织体系作为社区建设的基础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将全市52个街道党委改建为党工委,487个社区居委会全部建立起党支部,明确了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职责,强化了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功能;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使一批优秀的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充实进社区居委会。目前,该市社区居委会干部的平均年龄由原来的57岁降到45岁,文化程度由过去以初中以下为主,变为以高中为主,其中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超过20%。同时解决了居委会干部工资偏低和办公条件较差的问题,全市社区居委会普遍安装了电话,配置了计算机,初步实现了办公自动化。
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理顺社区关系。济南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并建立完善了社区居民大会、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共建协调会、居务公开等制度;在每个社区成立了社区理事会和社区居民论坛,把社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驻地单位的代表都吸纳到社区建设和管理中来,形成了社区党支部、社区议事决策机构、社区监督机构共同作用于社区建设的运行机制;在市、区、街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街道办事处普遍实行“一门式”办公和“首问负责制”,政府工作实现全面提速和优质化服务,建立起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的互动机制;市、区政府及职能部门按照转变职能、下放权力、重心下移、费随事转的原则,将与居民群众息息相关工作的初审权、评议监督权和协办权下放给各社区居委会,理顺了社区居委会与区、街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记者 高海燕 通讯员 李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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