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国家稽查组及省联合调查组结束了为期4天对建水县“建仿古街毁掉真古街”的事件调查,于昨日离开建水县,之后将进一步汇总调查材料,作出稽(调)查报告,分别报国务院及云南省政府。
昨日,国家稽查组组长焦占拴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稽查组已经完成所有的调查内容,了解清楚“仿古街”从立项、审批以及实施拆迁、拆除古民居等情况。可以看到,建水县委 、政府最初的想法是为促进地方旅游经济发展而实施该工程,同时也是为游览朱家花园提供更好的旅游环境,而对建新街进行改造建设,这样的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县里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监管不力。正如县委、政府分析,对实施建新街的改造工作上急于求成,低估了拆迁工作的难度,对项目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认识不到位,对拆迁过程中将遇到的问题和心理曲折分析不够充分,尽管有的问题已意识到,但缺乏深层次的调研,还没有制定成熟的措施就仓促上阵拆迁,带来了工作上的被动和曲折。
此外,虽然建水县早在1994年就被列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但迟至2000年才制定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该规划只报给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省、州于2000年10月对建新街改造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提出相关整改方案后,建水县还是实施监督不力,造成开发商擅自拆除保护建筑。
连芳(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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