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言 记者 刘伟
本报讯 自黑龙江省第八次妇女代表大会召开以来,全省各级妇女组织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在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三点交汇处选准切入点,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在农村,各级妇女组织通过实施“巾帼科技致富工程”,深化“双学双比”活动,组织农村妇女参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经济,为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提供信息、技术、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的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已有460万农村妇女参加了“双学双比”竞赛活动,330万人掌握一两项实用技术,涌现出县级以上农民女状元、女能手5.8万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妇女已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0%以上,以妇女为主的特色专业村有2092个。在各级妇女组织的帮助下,全省各类生产示范基地已经发展到8394个,29.7万名农村妇女摆脱了贫困。
在城镇,各级妇女组织通过实施“巾帼社区服务工程”,把“巾帼建功”活动拓展到社区和非国有经济领域,全省涌现出县级以上“巾帼建功”标兵3.7万人、“巾帼文明示范岗”1.8万个。各级妇女组织广辟新的就业岗位,创办社区服务实体1468个,安置下岗女工13.5万人次,叫响了以家政服务为代表的妇联社区服务品牌。
通过实施“家庭文明工程”,进一步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树立新世纪黑龙江女性新形象。
通过开展家庭读书、教育、奉献、文化、健身、环保等活动,使家庭美德深入千家万户,促进了文明楼院、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建设。全省有40多万户家庭被评为县级以上“五好文明家庭”和“十星级文明户”,有26名妇女荣获全国“十大女杰”、“巾帼建功”标兵称号,360名妇女被评为省级以上劳动模范,446名妇女荣获省级以上“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展示了新时期黑龙江女性的时代风采。
各级妇女组织通过普法宣传、接待来信来访、推动建立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和法律援助中心等措施,查处了一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大案要案,促进了侵害妇女权益问题的解决。各级妇女工作者和妇女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帮教转化“法轮功”习练者,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特殊作用。妇女参政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01年底,全省女干部总数已高出全国4.2个百分点,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在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小学适龄女童入学率达到98.6%,通过实施“春蕾计划”,帮助3万余名辍学或濒临辍学女童重返校园;通过创办各类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普及和理论研究工作,促进了儿童少年的健康成长。
各级妇女组织按照省委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各级妇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三讲”教育活动,切实加强了自身建设。各级妇女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各级妇联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形成一批有分量的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出台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坚持发挥“联”字优势,加强了与社会各界的联系、联谊与合作,整合社会资源,优化外部环境,积极推进全省妇女运动。坚持富系统、强自身,各类妇女儿童活动阵地,科研、生产示范基地进一步扩大,设施进一步完善,功能进一步强化,取得了可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加强了与各国妇女的友好往来,扩大了我省妇女工作的对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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