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执行局对基层法院执行局有协调指挥权
新快报讯(记者温建敏通讯员冯妙坤实习生钟起龙)昨天上午,广州市两级法院正式挂牌成立执行局。成立的中院执 行局对基层法院执行局具有协调指挥权,将改变以往各法院执行局“各自为战”的局面。
据广州中院副院长黄荣康介绍,中院执行局为副局级,内设3个庭:执行一庭负责执行裁决工作,执行二庭、三庭负 责执行的具体实施工作。13个基层法院执行局也都按照这种模式,设立相应机构。
据悉,过去各级法院均内设执行庭,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执行部门不具有行政领导的关系,仅具有业务指导关系。这种 模式影响了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效率。
执行局成立后,中院执行局对基层法院执行局不仅有业务指导权,还具有协调指挥权,不仅在业务上进行指导执行、 提级执行,还可以调动执行警力组织安排整个地区的大型执行行动,对执行法官人事安排上也享有建议权和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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