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日报》报道商场购物遭遇搜身、住酒店因丢失钥匙被限制人身自由等时常发生在人们身边,明年2月1日后,在云南遭遇类似不公正待遇的消费者,可获得至少1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在工商部门近年来受理的投诉中,因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侵害而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消费者日益增多。但在以往,不论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大小,都被很多人认为是一种不
其中,被列为精神损害的情形包括:经营者以侮辱、诽谤、搜查、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9项权利的行为。
《京华时报》(2002年12月3日第A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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