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2月3日电(记者王攀)一个公路收费站如果因为没有开足通道而造成其他通道平均5台以上车辆堵塞
的话,该收费站就必须免费放行,同时,该收费站的负责人还会被处以罚款等处罚,这是12月2日首次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
会第38次会议审议的《广东省公路条例(草案)》中的规定。
2日,广东省交通厅厅长张远贻代表省政府做了关于这部法规草案的说明。张远贻说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的公路
建设发展很快,公路通车里程已经达到了10.4万公里,顺德、东莞等地每百平方公里土地上公路历程以突破100公里。
张远贻说,收费站问题一直是公路建设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针对一些收费站关闭一些通道只开放部分通道,或者本
身通道就不足,导致过往车辆大排长龙的情况,草案规定,“公路收费站应当加强现场管理,保障收费通道的畅通;因未开足
通道而造成其他通道平均五台以上车辆堵塞的,应当免费放行并开足通道。过往车辆缴费后应当立即驶离,故意堵塞收费通道
的,收费站稽查人员可以强制将车辆拖离现场,拖车费用由车主负担。”
如果违反了上述规定,草案还规定了针对收费站主要负责人的处罚措施,“因未开足通道造成车辆堵塞的,由交通主
管部门对收费站主要负责人处以五千至一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另外,针对有些地方公路刚刚立项,部分群众就在尚未成型的公路旁争相建房,一是期望得到拆迁的经济补偿,二则
希望日后“靠路快富”的情况,草案规定“对已经立项即将开工或者正在建设的公路,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公告并依法实施
路政管理”,“新建、改建公路线路确定后,交通主管部门应当知会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在建筑区内不再审批建筑物、构筑物
的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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