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厦门12月3日电(记者余瑛瑞)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年的时间里,中国海关已完成“过时”法律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通过完善相关配套行政法规,制定海关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初步建立了比较完整、协调的海关法框架体系,为海关公正透明、统一执法提供了缜密法律依据,使我国海关行政管理步入法制化。
记者从12月2日在厦门召开的全国海关法制工作会上了解到,从2000年1月起,海关总 署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则的要求,对3000余件海关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与此同时,各直属海关也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对制发的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直接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各类文件1915份。
中国海关通过历时两年的对《海关法》全面修订工作,从立法上健全了缉私体制,增加了海关执法手段,修订后的《海关法》共增加条文2章42条,修改条文27条,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上通过。
据海关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中国海关关员的法律意识、执法水平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海关总署和各直属海关的法规部门认真履行法规管理、复议应诉、知识产权保护、贸易管制、通关参数维护等职能,积极为打击走私、征收关税提供法律保障,为业务改革和“大通关”提供法律服务。
有数字显示,1995年《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实施以来,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海关总署共核准国内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备案2680件,全国海关共查处进出口侵权案件1337起,案值约3.4亿元人民币。中国海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成效得到国内外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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