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法院200名法官监狱里倾听3名职务犯罪分子现身说法
本报讯(记者 李朝涛 辜波燕 通讯员 殷水泉)在常人眼中,法官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犯罪分子依法审判并作出惩罚的,让犯罪分子因其行为而受到教育。但记者昨日从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为了让法官更能亲身得到警示教育作用,组织了全市法院200多名法官前往监狱倾听职务犯罪分子的忏悔,此举开创了全省法院的先河,也警示法官们 自律、自省、自勉,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今年11月29日上午,广东连平监狱举行警示教育现场会,上台做演讲的是3名曾身居要职的政法干部和银行职员,而观众则是河源市法院系统的200多名法官。
在警示教育现场会上,法官们先是观看了有关教育录像。接着,由3名职务犯罪罪犯现身说法,3名罪犯分别讲述了他们诈骗他人钱财、利用执法权力受贿等罪过,对走向罪犯道路的动机原因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反省了因忽视政治理论学习,不重视思想道德修养,导致私欲、贪欲恶性膨胀,抵当不住金钱的诱惑,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为谋求个人利益的工具,知法犯法,最终由一名执法者沦为人民的罪人。讲到情深处,3名罪犯不禁泪如雨下,他们对自己的行为造成自己和家庭的悲剧,并遭到社会唾弃,家人因而遭受痛苦和他人的白眼的后果悔恨不已。使在场的法官受到了强烈的心灵震撼,教育至深。
大会最后由河源市中级法院院长杨美林做了总结性讲话。要求大家以3名罪犯为警戒。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手中的执法、司法权力,在思想上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而法官们在讨论中则一致表示,要从中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增强反腐保廉意识,秉公办案,做一名清正廉洁的人民法官。
三罪犯警世档案
●三名罪犯中的古某,原是河源东源县检察院的检察员,古某利用职务便利,冒充河源一家公司的经理,并准备好了所有的相关文件,而后诈骗了上海一公司人民币5000万元,得手2000万后古便被抓获。后被依法以诈骗罪。
●三名罪犯中的蓝某,原是河源紫金县公安局的一名干部,其利用工作便利,为他人办理出国签证,从中得到好处费20多万元,构成受贿罪。
●三名罪犯中的吴某,原是一名银行职员,在他手中经过的钱是不计其数,久而久之,吴经不住诱惑,竟将储户存款50多万元占为己有,构成职务侵占罪。
以上三名罪犯被判处3~12年有期徒刑。
中国万家企业免费试用企业邮箱。进行中!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