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庞纯钦) 昨日是国际残疾人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广西残疾人也迎来了好消息——广西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近日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让残疾人享有更多的教育、就业机会。
据了解,广西“十五”期间将大力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努力满足残疾人的教育需求。到2005年,30万人口以上尚未建立特殊教育学校的县, 力争新建或改建1所特殊教育学校;30万以下人口、残疾儿童少年比较集中的县将在条件较好的小学和初中设立特殊教育班。
对居住比较分散,且无条件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办法。
此外,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等中心城市条件较好的职业学校试办特殊教育职业高中班。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与中等学校通过采取“3+2”等形式开办残疾人高等教育专业。
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要坚持文化知识教育与职业技能教育相结合,增强残疾人生存和竞争能力。各级教育、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不但积极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职业教育,同时帮助解决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及就业后的残疾职工培训、继续教育问题。
各地要保证足额按时发放特殊教育教职工工资和特殊教育津贴,在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对特殊教育教师给予适当的倾斜。对经济困难的在校残疾学生免收杂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关于对部分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生试行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要求,认真落实好向有关残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工作。作者:庞纯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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