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洁、通讯员林毅平)经充分准备,我省第一家药品认证咨询中心日前成立并开始运作。
国家药监局规定,国内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在2004年6月底前通过GMP认证(GMP是药品生产企业应执行的药品生产质量规范),国内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在2004年底以前通过GSP认证检查(GSP是药品经营企业应执行的药品经营质量规范)。我省现有3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
该中心主要协助或受理委托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使用单位申请药品和医疗器械认证工作,开展技术审评和咨询服务,组织与药品认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研讨,开展国内外与药品、医疗器械有关的学术交流、组织展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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