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十二月四日电题:珍惜人民赋予的每一项权力——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帼英谈依法行使“四权”
作者邓卓明罗霖
今天是中国第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一九八二年宪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纪念日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为此隆重举行
会议。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帼英在会上表示,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
为保证宪法在广东省的实施,其中必须依法行使好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四权”,即宪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的立法权、
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等职权。
张帼英在谈到地方立法中指出,广东省是改革开放先行的省份之一,市场经济发育较早,因此碰到的新情况、出现的
新问题也较多,这些都需要在坚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和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进行先行性立法。到今年九月,广东省人大及其常
委会共制定和批准了三百七十七项地方性法规(现行有效的二百九十九项),其中属于先行性、试验性、自主性方面的法规有
一百五十八项,占现行有效法规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二点九。
张帼英指出,广东人大及其常委会还积极探索监督工作,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其中,开展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就是一
种效果良好的方式。九十年代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评议了各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约一点五万多人次,接受述
职评议的部门负责人和“两院”负责人有二千多人次;参加评议的各级人大代表有四十多万人次。在第九届人大任期内,省人
大常委会基本上对政府组成单位的委员会主任、厅长进行过一次述职评议。
此外还加强了对预算的监督,省政府提供给省人大审议的财政预算已逐步细化到项和目,提交给大会审查的部门预算
已增至二十七个,明年将达到一百零三个。政府凡要对预算作出较大的调整,均须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并请求批准。
张帼英说,广东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一直把审议人大代表提出的重要议案作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要途径和有效形
式。每年,都从人大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中,选择代表联名特别多的、关系国计民生的议案,交政府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后审
议并作出实施的决定。
目前广东省有各级人大代表十四万人,他们是各行业、部门的代表人物,活跃在各个岗位上,一方面为国家的建设作
出积极的贡献,一方面也在管理国家事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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