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无锡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暂行办法》和《无锡市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暂行办法》同时出台,这标志着我市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迈出重要一步。副市长杨惠菊在当日举行的实施动员会上讲话。
自1997年开始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我市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互助医疗保障为辅助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基本 医保使全体职工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补充医保等则适应职工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此番职工医疗互助方案的出台,对低收入困难职工和因病致贫人群更有实在的帮助。
新出台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互助保障办法,适用于住院治疗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两种情况。在这两种情况下,在起付线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或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属于个人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可获得该费用50%的互助保障金。按规定,保障期限内,无给付次数和额度的限制。
据介绍,新办法的实施将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凡参加无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均可由本单位统一投保。保障期分一年期和三年期。一年期每人每年32元,三年期每人每期95元。已参加无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也可由本单位统一投保,保障期限为一年期。一年期每人每年60元,其中,个人缴纳一部分,政府补贴一部分。(蒙平、实习生小吴)
中国万家企业免费试用企业邮箱。进行中!
踊跃投票“双十”企业精英评选,中华企业管理英雄向你亲授商机!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