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19日,震惊全国的沈阳“慕、马大案”中的主要人物之一、原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被执行死刑,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慕、马大案”中的要犯都曾先后接受过中央电视台记者的采访。央视记者长江几番周旋,曾经和马向东面对面、脸对脸长时间地唇舌交锋。
央视记者长江首次披露采访巨贪马向东的一些细节本报今日起将分上、中、下三部分 连续刊登
《直面大贪官马向东》首次披露马向东被记者采访时,流露出的真实面目,深刻揭示了他是怎样从一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一跟头摔到失去人身自由的“阶下囚”的根本原因。这个采访实录,涉及到大贪官贪污受贿、私分公款、赌博成性、混迹官场等方面,披露了沈阳“慕、马大案”的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
烟屁股
马向东接过我剩下的半截烟屁股放到嘴里猛抽几大口,那份贪婪的样子没法儿让人想像他曾经是一位高官,曾经是一位有“老板”派头的副市长。
采访马向东让我心里攒下那团难受的东西,更多的不是他的贪污腐败,不是他的罪大恶极,而是某一种眼神,一个动作,一个细节,不知道怎么的,我总是把这些“眼神”、“动作”、“细节”和死亡联系在一起,也许早在采访之初我已经预感到马向东“死之将至”,而他也已经发觉自己此时正“命悬一线”。
马向东嗜烟,对于嗜烟如命的人来说,关在看守所,失去抽烟的自由可能比失去什么自由都更现实般地让人难以忍受。
与马向东“长聊”,我是事先预备好了香烟的,没有什么特别,就是“红梅”,备着我自己抽,也备着给马向东。一盒廉价的香烟能冲淡敌意,能支撑仁慈,当然这里面也有我的另外一份儿用心:“老马,老烟鬼,你说不说,说了,就给你烟抽!”在这个层面上我是有一点残忍,但是这一点“残忍”对于有正义感的新闻记者的良心不知道算不算过分。
马向东的可怜和贪婪全都被这一盒“红梅”给勾引了出来。开始他一如我们摄制组的几个人猜想的那样,不会一坐到记者面前就“竹筒子倒豆子似的”说出他的相关罪恶,让马向东最后开口,我知道不都是香烟的作用,但一定有那盒香烟的作用。总之,采访之前我和他先坐下来拉家常,第一次休息,我拿起放在身旁的“红梅”,自己抽,同时也问马向东:“老马,抽吗?”不难想像,马向东还没等我问完,眼睛早就把那盒“红梅”给卷走了。
谁都能想像羊的舌头饥饿时怎么对待青草。马向东对烟的急切让人怜悯,他熟练到炉火纯青地步的点烟动作,更让人想到馋嘴而不知害羞的孩子。“抽吧,抽一支以后还有。”那一刻我竟忘了坐在我面前的他,是一个以权谋私受贿金额达到2000多万的腐败典型。
到了第二还是第三次休息,这是马向东主动要求休息的一次,我知道他的烟瘾又犯了。一支烟在他手上很快便抽完,用作烟缸的纸口杯因为放在他那边的脚下,我和他又是面对面而坐,我就把我手里抽了一大半的烟屁股递给他,意思是:“老马,帮我把烟头儿扔到你那边的烟缸里。”谁知马向东接过我的烟蒂,看都没看,想都没想,接过来的同时就放到了自己嘴里,一连猛吸几大口,那份贪婪没法儿让人想像他曾经是一位高官,曾经是一位有着“老板”派头的堂堂副市长。在场的摄录人员看了马向东的这个动作每个人都来不及反应,每个人都愣在了那里,马向东却半点不好意思也没有,他的动作像贫困家庭里的母亲刷锅前用舌头舔去孩子碗边上的剩粥一样自然。我的天呀,这么大的市长还拣“烟屁股”?如果不是在看守所,谁会相信?人,到了这一步,怎么会是这样呢?
马向东自由的时候,当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穿着名牌儿、坐着名车,耀武扬威、颐指气使地做着他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的时候,一截儿烟屁股对他是什么?四块五一包的“红梅”想必他是永远不会动的。想抽烟了,更多的时候都会有早已侍立一旁的人闪身上前麻利地把烟卷递上,温柔地点上火儿,然后毕恭毕敬地退到一边。
可是现在,在江苏省条件上乘的看守所里他的很多物质要求都可以得到满足,比如他是回民,只能吃素,看守所就给他专门开设“回民灶”;再比如2001年是他的“本命年”,他的老婆章亚非提出要给他买条红裤衩儿,大过年的办案人员就上街去给他买“红裤衩儿”,可惟独香烟,按照看守所的规定,被看管人员一律不得吸烟,因此,马向东只有在个别提审或谈话的时候才能有机会向别人要根烟来解解馋,所以他接过我剩下的那半截儿烟屁股才会那么本能地不舍得丢弃,才让我们看到了一个高官往日的威风如何在半截儿烟屁股的面前被一扫而光。
账本
马向东的卷宗百分之七八十都是账,一笔笔,一本本记录着他和妻子章亚非共同受贿的时间、地点、数目。这些账时间长的可以上推到上世纪90年代初的某年某月,数目从几百、几千到一万、几万、几十万不等。
在中央电视台当记者,我已经养成一种习惯——每逢采访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必先反复研究其预审卷宗,“重量级”人物的大卷摞在地上往往要两三尺高。没有哪一个人的卷比马向东的更枯燥无聊,即使“厦门远华走私大案”、“汕头惊天税案”所涉及的各路要犯。
马向东的卷总共68本,当中百分之七八十都是账,一笔笔,一本本地记录着他和妻子章亚非共同受贿的时间、地点、数目。这些账时间长的可以上推到上世纪90年代初的某年某月,数目从几百、几千到一万、几万、几十万不等。我惊奇他们两口子的记忆力怎么会好到这么完整又琐碎的地步?
看着马向东的“账本”,问及预审人员为什么要把他的受贿事实弄得这么清楚,这么细,有个大数够判刑的不就完了?其实不问我也知道法院量刑、定罪重证据,犯罪嫌疑人自己承认了贪污受贿有多少多少也不行,也必须一件件地锁定言证、物证。马向东夫妇共同受贿以及转移家财折合人民币总数高达2000多万,想想这么多的钱,如果要一笔笔地记账那要记掉多少张纸,费掉多少笔墨和时间?可是他们两口子就是有这个耐心。下面是我随便从马向东的卷宗中摘出的两笔“回忆”:
某某某,沈阳某大厦总经理。1990年送2000,1991年送3000,1992年送5000,1993年送5000,1994年送5000,1995年送2000,1996年送10000,1997年送10000,1998年送20000,另:1995年章亚非煤气中毒住院该人送10000,1996年马向东生病送5000,1996年10月单送10000,1996年某天又另送17000,1997年马去党校学习又送10000。
某某某,沈阳某商城董事长。1991年送1000,1992年送1000,1993年送2000,1994年送2000,1995年送2000,1996年送5000,1997年送10000,1998年送10000,1999年送10000,另:1995年章亚非煤气中毒住院送2000,1996年马向东生病送5000,1998年5月马向东过生日送一个玉件(不知多少钱),1998年下半年送10000,这次是美金。
马向东坐在我对面开始给我“翻”他们家的“账本”,那已经是边聊天边抽烟“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做了一个多小时以后的事:
“起初就是一两千块,两三千块,到1995年以后,人们收入水平提高了,有人就送一万,个别的也有送两万的。”
我问:“送钱这事儿也能跟着水涨船高?”
马:“对。1997年末我当上常务副市长,手里的权力越来越大,分管的部门越来越多,而且在工作中、在城市建设上确实作出了一些成绩来,在成绩面前我就有点忘乎所以了。”
问:“你能告诉我人们都是以什么样的借口给你送钱的吗?”马:“能,春节,给小孩压岁、生病、出国、上学,什么借口都有。”问:“那你能记得给你送钱的都是一些什么人,能分分类吗?”
马:“能,三类。主要的部分是沈阳市的政府官员,委办局的和区县主任;另外就是下属干部;再就是几个私人老板,几位外商。”
问:“你一共收过多少人的钱?”(我开始变得严肃起来)
马:“我一共向司法机关交代的是130多人。”(马向东受贿涉及行贿人总共189个,其中被核实、认定的是130多人。)
我继续问马向东:“你记得最多一次收了人家多少钱?”马:“记得,50万。”问:“收的谁的钱?”马:“泰明,我们市政府副秘书长,他的工作直接对我负责。”问:“泰明为什么要给你送钱?”马:“他到计委来是我建议的,当副秘书长也是我建议的。”问:“也就是说泰明是你一手提拔的?”马:“怎么讲呢,这话?他的成长进步有我的帮助。”问:“那泰明的钱是从哪来的?”马:“他说是一个搞房地产的同学的。”问:“他搞房地产的同学和你有什么关系?”马:“他说是他给我的,没说是他同学给的。”问:“这样的钱你收得踏实吗?”马:“对泰明我是比较了解、比较信任的。”问:“了解、信任是什么含义?”马:“我觉得不会出问题。”问:“就是说他不会给你说出去?”马:“对!”
马向东一旦开口,对于受贿,并不躲闪,而我曾经设计了这样一个采访方案,具体点出每一个行贿人的名字,然后问这些人都送了你马向东多少多少钱,我想一口气点出71个人的名字,但是人名实在太多,一口气根本问不下来,只好中间打“隔断”,而对这71个行贿者,马向东一一承认,没有在听完任何一个人的名字后打过一次愣,点头并回答“收过”的速度也非常快。也许,他知道这71个人的名字我肯定是从哪一本卷宗上抄下来的,这71个行贿者的身份和行贿过程办案人员早已一清二楚,办案人员清楚,我也就清楚。不过即使是这样依然让我十分惊诧,更没有想到的是我这边这么有点像相声“灌口”似地问着(显得并不够咄咄逼人),马向东那边从容听完却还要补充:“除了这些人,还有一些人我也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了,只不过在取证当中他们没有核实下来。”天啊,我又忍不住要叫天,怎么谈到这么一筐的行贿者马向东听过就那么平静地听过了,平静到他自己面无愧色,平静到让我“没脾气”,那么过去他在面对这些人一次次登门送钱时又该是何等的麻木啊!
私分公款
马向东解释他是怎么“私分公款”的,从他的态度中不觉得他有什么慌张、胆怯,好像这么“玩儿”并没有什么不应该,好像是在用“变通”手法处理一件公务。
在马向东所有经济犯罪的条目中“私分公款”是赫然醒目的一条。
1998年年底至1999年年初,马向东、李经芳、宁先杰三人拧在一块儿策划并“玩儿”了一个“私分公款”的“猫儿腻”,事情的起因是沈阳市为了奖励香港某大公司对沈阳大二环路建设的投资,决定对帮忙拉投资的两位港商作出奖励。瞅准了这个机会,马向东先指使人将100万打入了香港,然后又把100万拆成了两份,再派了三个用场:首先他们从100万中先拿出了40万放在了他们仨事先已经在香港注册成立的一个取名为“定志”的私人有限公司(为什么要成立这个公司后文我还向马向东请教);然后从剩下的60万中抽出48万真正作为奖金交给了领奖人;而其余的12万则由马向东做主,马、李、宁三人每人4万私下分掉,以“自我奖励”为名分别装入了个人腰包———请注意,这里的100万、60万、48万、12万、4万都不是人民币的概念,而是美元,每个人4万美元换成人民币可是要往上翻出8倍还多!
马向东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哪来的这么大胆量,或者说他并不认为做这样的事需要什么胆量?听听坐在我对面的他怎么说?
问:“当时要用100万美金奖励港商是谁提议的?”马:“我提议的。”问:“是谁决定的?”马:“市政府决定的。”问:“市政府决定每人奖励多少?”马:“没说那么细,总奖金是100万。”问:“后来两个人每人奖励了多少?”马:“24万。”问:“24万的数目是谁说了算的?”马:“我。”问:“为什么100万美金奖励港商你只决定给每人24万?”马:“……”
马向东的表情显得有点复杂,好像在告诉我要说清楚这件事很费功夫。
问:“那么到了香港以后,你们是怎么具体把钱给的那两个港商?”
马:“我让港商到我住的酒店房间来,分别给了他们。”问:“钱是谁给的?”马:“我本人。”问:“还有其他人在场吗?”马:“没有。”问:“钱是用什么东西装的?”马:“事先准备好了的鞋盒子。”问:“名义上你打算给两个港商多少?”马:“60万。”
问:“那到了香港为什么每人只给了24万,两个24是48,剩下的12万呢?”
马:“为了弄到那笔投资,我们三个人也跑了十几趟,也挺辛苦的,港商也有那个意思,也想给我们仨表示表示。”
问:“港商想从他们的奖金中拿出一部分感谢你们?”马:“对,确实有这个心意。”
问:“那为什么不通过其他途径,你们为什么要分走人家的12万?”
马:“是我错了。”(我的话也许太硬,马向东不想往下说了。)
问:“老马,你完全没有必要跟我说你错不错,我不是法官,我只是想知道你当时到底怎么想?”
马:“你要是这么说,我当时就是觉得大头60万给人家香港人了,当然,12万美金也不是小数儿,但是对于60万来说,是20%,港商也有这个心意,我觉得我们三个人,给他俩一点奖励,我自己也留一点,说老实话,我想以后还要和外商打交道,公款不能报销的一些费用,我想我留点备用金将来用,也就留下了4万。”
马向东就是这样向我解释他是怎么具体“玩儿”“私分公款”这个“猫儿腻”的,我不觉得,起码从他的态度中我不觉得他有什么慌张、胆怯,好像这么“玩儿”并没有什么不应该,好像这么做是在用一种什么“变通”的手法处理一件公务,受益人哪怕包括他自己也在情理之中,不值得什么大惊小怪。
赌博
马向东何时赌瘾上身?赌多大数目?谁给他提供赌资?1997年马向东被人举报有经济问题就是从他在境外豪赌开始,后来一系列疑问也都缘于一个“赌”字。
马向东好赌,他的东窗事发毁就毁在这个“赌”字上。1999年初,有人举报几位大陆高官多次出入澳门赌场,一掷千金,经查“几位大陆高官”之一就有原来的沈阳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
马向东初赌在何时?赌瘾上身在何时?赌到什么程度?都在哪赌?赌多大数目?谁给他提供赌资?一系列疑问都缘于一个“赌”字。我是和他这样进入这个话题的———
问:“老马,关于你赌博的事,外面传得沸沸扬扬,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什么时候开始赌博的,能跟我说说吗?”
马:“第一次到境外赌博是1996年,去马来西亚,招商引资,对方的客户领着我到赌场去赌过。”
问:“你好赌吗?”
马:“应该说这个事我没有把握住自己,因为我后来的确是去澳门赌过,去玩了,当然我不能强调是别人领我去的,我还是自己没把握住自己。”
问:“你好不好赌?”马:“我只是说我确实是参与过赌博,但开始我并没有好赌成性。”问:“后来呢?”马:“后来我是喜欢去了。”
没想到让马向东承认他好赌,比让他承认他受贿还要难。如果不是面对记者,如果在他锒铛入狱之前,我想恐怕不只我一个人听说过马向东的“赌性”,人们谈论他赌博时的状态,称他虽然算不上一身豪胆,却也有几分当仁不让之气。
俗话说“常赌必输”,马向东赌博却是赢多输少,当然这是指开始的时候。
我问他:“开始去赌场的时候花的是谁的钱?”马:“开始都是我自己的零花钱,几百、几千,自己玩的。”问:“一般都赌多大?”马:“每次都是一百、二百地往上押。”问:“在哪赌?”
马:“澳门。我一般不去葡京那种大赌场,我一次都没去过,我去的都是比较小的地方,因为我怕在葡京那种大赌场会碰到熟人。”
问:“什么时候开始玩得比较大了?”马:“1998年下半年。”问:“那时赌多大?”马:“宁先杰开始给我5万港币,后来赌得大了给10万。”问:“为什么每次都是宁先杰给你出钱?”
马:“因为赌博是他张罗,领我去的,讨好我,他是建委主任,我的下属,再一个,后来他从我们沈阳借了50万美金,我们就用这个钱做赌资。”
问:“你有没有问过宁先杰这50万是跟谁借的?”马:“问过,他说是从一个私人集团老板那借的。”问:“宁先杰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面子,说借50万美金就50万?”
马:“宁先杰在1997年为这个集团减免了1200万的费用,是建委打的报告,当然我在报告上也签了字,请慕绥新市长酌定的。”
为了过赌瘾、搞赌资,权钱可以自然而然地交易。被捕前马向东、宁先杰从官场到赌场沆瀣一气堪称“哥们儿”,事发以后,二人背对背,各执一词,一点都没有“攻守同盟”的意思。说到从沈阳借的那50万美金,按宁先杰的交代,根本就不是他的主意,相反是马向东先向借钱人打好了招呼,他宁先杰只不过是去跑跑腿儿,把钱取了回来,而且,那50万美金一开始也不是50万,是100万,马向东最初是让他去借100万!
(原载《报告文学》)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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