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讯6日下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里气氛肃穆,随着一审审判长陈一川一声槌响,称霸永川多年的
三大涉黑团伙正式宣告覆灭。这三大带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为首者分别为曾令文、杨天明、陈维强,两案审判中曾案单审,杨
、陈团伙合为一案共审,共有被告50余人,两份判决书均长达20多页。法院最后一审判处杨天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
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贩卖毒品罪,诈骗罪等,数罪并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处罚金5000元,没收财产2万
元。
曾令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处罚金
4万元。其余被告人中有49人被判各自犯有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
罪,绑架罪等罪名,分别处以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至无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01年,被告人曾令文以其开办的永川新世纪公司为据点,大肆网罗刘宪强、李
斌等人,组成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杨天明、陈维强等人与此相同,他们分别在1998年左右纠集大批人员,形成了分
别以杨、陈为首的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这些犯罪集团在内部有比较稳定的组织结构和残酷的组织纪律。曾令文团伙对违反“纪律”和损害组织利益的成员会
进行殴打和清除,而陈维强团伙的“标志”则更加统一:其骨干成员的服装均由陈出资购买,冬天穿“红豆”西装,夏天穿“
梦特娇”T恤,并规定了严格的通讯联络密码。
这几个犯罪组织对外大肆进行故意伤害、绑架、聚众斗殴、非法持有、买卖枪支、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相互之
间则为争夺利益,不断发生“火并”事件。为了对抗势力最大的曾令文,杨天明、陈维强勾结起来,杀死曾的弟弟,炸毁了曾
的轿车,而曾令文也对杨、陈两团伙进行了残酷的报复。这些暴力案件严重影响了当地的治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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