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法》已送审 不得隐瞒公众信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09日12:05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 “2002中国电子政务技术与应用大会”将于明天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开幕。记者昨天获悉,国家正在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已完成草案,正在报送审议过程中。 国务院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刘鹤表示,之所以要推出《政府信息公开法》,就是考虑到要对政府行政办公信息进行公开,加大透明度和群众监督,以促进政府办公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这位负责人说,虽然目前各级政府和部委已建成了自己的网站,但仍有政府机关习惯
据悉,去年12月,国务院作出“中国建设信息化要政府先行”的重要决策,今年7月份,国务院发布十七号文件,将电子政务建设纳入一个全新的整体规划、整体发展阶段。正是在此背景下,我国《电子签章法》也将出台。 据悉,在各部门推行电子政务过程中,电子签章是被呼吁最多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该法案主旨是将“电子签章”的有效性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将极大地提高电子政务办公速度。 据悉,截止到12月7日,共有130余家企业报名参加本次大会,包括国内众多IT企业巨头,香港特别行政区也组织了大型企业代表团参展。大会还将举办十余场论坛,从电子政务战略规划、电子政务平台技术、电子政务应用案例与解决方案三个层面探讨中央、地方、行业等电子政务技术和应用。(记者 薛晖) 相关专题:各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