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成华法记者刘云飞)因犯收购赃物罪,成都市某公安分局民警盛某昨(9)日被成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今年7月,盛某想买一辆走私车,于是找朋友郭某某帮忙,并给了其5000元定金。8月13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廖志刚、陈滔(另案处理)等人在郫县抢到一辆车牌号为川F-34901的本田雅阁车。通过郭某某穿针引线,当天,盛某在成都新华公园附近用6万元现金买下此车。随后,盛某将车开到成华区某汽车修理厂将该车改成白色,并在改动发动机号、车架号后换上了报废车牌号川A-86137。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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