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靠联络感情是不够的一些地方一些领导干部,一讲起联系群众,就自然而然地想起“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这种革命传统,有的地方还规定领导干部一年要与农民群众“三同”多少天,以此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依据。无疑,领导干部做到“三同”是件好事,但迫于上级压力完成的“三同”,大都走样、离谱,滑向了形式主义的陷阱。
就“三同”本身来说,其致命点也比较明显。一是这种“三同”是单向而非双向的。 “三同”主动权在领导干部手中,农民群众只能被动“参与”。二是这种“三同”远远满足不了农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因为农民群众对执政党的要求与对革命党的要求不同,他们不仅要求执政党干部与他们同吃、同住、同劳动,更需要执政党从国家政权层面建立起一套切实维护他们政治、经济和文化权利的好制度。后面这一点甚至更重要。
我曾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在湘西一位县委书记身边工作,在参与“三同”的活动中,仍明显感到这一活动的局限:任何一位“三同”中的领导干部,都难以切实解决诸如农民负担、义务教育、劳动力转移、村民自治、生活困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根本原因在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出台的许多旧制度,仍在人为地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
在执政条件下联系群众,关键在《宪法》框架下建立起制约权力、保障人权的好制度,从制度上确保各级领导干部永不脱离群众,从制度上保证每个农民自由而全面地发展。这就需要干部在联系群众上从侧重单纯的感情联络,实现侧重制度建设的方式创新;从追求个人政绩,实现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方式创新;从扶贫帮困,实现建立全国性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方式创新;从国家公职人员委派任命制,实现民主选举和考试考核制的方式创新;从歧视性政策制度安排,实现建立公平统一的制度的方式创新,以及从接待上访到依法办事的方式创新。
毛泽东曾形象地批评某些人“仅仅把箭拿在手里搓来搓去,连声赞曰‘好箭!好箭!’却老是不愿意放出去。”这种现象至今仍然存在—三个代表是执政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行动指南”,也是破解三农问题最锐利的“好箭”。但有人却不愿真正将其“放出去”。我认为要使这支“好箭”射中三农问题之“的”,我们就必须强化制度层面建设,推进制度创新。
张英红(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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