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人事厅获悉,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了十大优惠政策,以加快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引进,使海内外专家、教授、博士等各类高层次人才连年进大于出。这些政策是:
一、积极吸引优秀海外留学人员到云南创业。以优惠政策、优良环境、优质服务吸引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海外留学人员来滇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或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活动。留学人员在滇开办的高新企业,按外商投资企业确认,并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二、对在我省科技发展、经济建设中做出贡献者给予重奖,最高奖金额为300万元。对为发展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研究开发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做出突出贡献,年节约或实现利税100万元以上者,可根据规定给予重奖;
三、对引进的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在国内具有领先水平、在各自学科或技术领域内起骨干核心作用的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机关事业单位按财政供给渠道,由同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7万、5万、3万的工作经费资助,并可向省科技厅申报科研启动经费资助。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若其科研成果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又是我省经济发展急需的,省政府对其建立科研开发基地可给予一定资助; 四、重大科研课题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标,并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对课题所需经费实行饱和性投入;
五、设立特聘教授(研究员)岗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学术造诣高、贡献突出的高层次人才担任特聘教授(研究员)职务,并实行年薪制。给予做出重大贡献的特聘教授(研究员)不低于10万元的年薪。招聘国外特聘教授(研究员)年薪参照其在国外的工资情况从优确定;
六、提高高层次人才待遇。由省财政给予在滇工作的两院院士每人每月5000元的生活补贴;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员,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经批准的博士生导师和省政府聘请的省外专家,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
七、打破人才流动中不同所有制和不同身份的界限。海内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到我省工作的,不受单位增人指标的限制,人事部门特事特办,其配偶、未婚子女随调随迁,不受进城指标限制并免收城市增容费;
八、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档案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外,其工资待遇完全放开,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从优确定其报酬。鼓励各类人才以专利、发明、技术、资金等要素参与分配,分配比例由受益单位和本人协商确定; 九、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原职称予以承认,申报高职不受本单位设岗比例限制;
十、对引进的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在国内具有领先水平、在各自学科或技术领域内起骨干核心作用的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我省急需的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由用人单位分别提供1套不低于130平方米、110平方米、90平方米住房供其使用。机关事业单位按财政供给渠道,由同级财政分别给予15万、10万、7万的购房补贴。在我省服务满10年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住房产权全部归个人所有。
据悉,与此同时,我省还建立了1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目前进站博士后已有20多名,还有更多的专家和博士以不调工作、不转户口等更灵活的“柔性工作方式”为云南建设出谋划策。
韩健(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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