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佳)昨天,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日前该局已正式批准中国农业银行开办境内居民个人购汇业
务。至此,全国获准办理个人购汇业务的银行已经扩大到5家: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和中国农
业银行。
2002年4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信实业银行进行了“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
信息系统”(简称“个人购汇系统”)的试点,开始打破授权一家银 行经营个人售汇业务的限制。2002年8月1日起,国
家外汇管理局正式在全国推广个人购汇系统,并发布《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实施细则》,制定了统一的银行经营个人售汇业
务的准入条件,凡是符合规定的技术和业务条件的中、外资银行均可向外汇局申请,经外汇局核准后,开办个人售汇业务。由
此,彻底放开了银行办理个人售汇业务的市场准入限制,为银行间的公平竞争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也大大方便了境内居民个人
的购汇活动。
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已经获准开办个人购汇业务的银行,要严格执行境内居民个人售汇的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
控制与管理。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还将继续认真受理和审核其他银行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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