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许多报刊发表文章,认为扩大内需要刺激“富人”消费。其理由是,目前我国不足20%的高收入群体拥有超过80%的居民储蓄,而这些“富人”的消费意愿并不强烈。据广东和江西两省城调队提供的数据,“富人”的消费倾向低于中等收入者5.4个百分点,比低收入阶层居然少19个百分点。文章进而得出结论,“富人”消费不旺是因为“享受”性的消费产品太少,上市太慢,主张发展高档次的生活消费行业,以刺激“富人”去享受、消费。
“富人”不愿意从口袋里大把大把地掏银子,固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消费升温。但我以为,“富人”愿不愿意消费那是他们的自由,不必强求。“富人”消费不“火”自有原由,有的是为了积蓄财富用于扩大再生产;有的属于勤俭持家型,不想把辛辛苦苦挣来的钱一掷千金;当然也不排除消费档次偏低难于满足一部分“富人”之需求。但是把“富人”群体消费不“火”统统归结为“享受”性消费发展滞后是不妥的。
刺激“富人”生活消费绝非是扩大内需的惟一途径,也不是主要或重要途径。因为消费是个大概念,范围很广,包括生产消费、生活消费、投资消费等,而“富人”群体在我国所占人口比例不大,他们用于生活方面的消费支出是有限的。拉动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手段很多,比如可以扩大道路、桥梁、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基建所需大量资金通过发行证券、股票等从民间资本中筹措,这样就有利于吸引包括“富人”在内的广大消费者投资于证券市场,而投资则是最好、最佳、最合适、最理想的消费方式。再比如可以拓宽消费领域,完善售后服务,使消费方式更加丰富多彩以适应广泛的消费需求,等等。所以,拉动内需不能只把眼睛紧紧盯着“富人”消费。
另外,单纯用“享受”性消费刺激“富人”花钱,显然有许多弊端。其一,“享受”消费总体上不适合国情,有违勤俭持家的传统。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达到小康但并不富裕,适当发展一点高档次的享受性消费虽有必要但不可过快过多。如果享受消费一哄而上、蔓延开来,势必形成一种奢侈之风,危害颇多,同时也会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其二,享受性消费内涵丰富,范畴很广,如果管理、监督不力,一些黄色、色情、颓废、腐朽、没落的消费方式和封建迷信极有可能乘虚而入,败坏社会风气和公共道德。(尹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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