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12月11日电(袁英蔡忠胜)在铁路部门实行了50余年的“卧铺票400公里起价”制度,终于翻开了新的一页。根据铁道部精神,12月10日,哈尔滨铁路局对遍布黑龙江省全境的51趟日行旅客列车空闲卧铺全面优惠,幅度从25%至60%。
短途客车卧铺打折,是铁路部门适应市场竞争、满足旅客需求的新举措。长期以来,具有垄断优势的“铁老大”习惯于“一口价”,而无论软硬卧铺票一律从400公里起价的规定 至少在1956年就已执行。短途旅客对此并不买帐,因此各铁路局普遍存在日行客车卧铺闲置现象。
2002年8月21日,铁道部首次下放管内列车空闲卧铺发售权给各铁路局,第一次正式指明使用卧铺不足起码里程时,200公里以内按卧铺起码价格实行不超过60%的优惠;201至300公里优惠不超过50%,301至400公里优惠不超过40%。
卧铺“打折”带来的是旅客与企业的双赢。经常往返于哈尔滨至绥化间的王先生兴奋地说:“哈绥间125公里路程,硬坐票10元钱,买卧铺过去要按400公里起价下铺67元,现在优惠60%只需26元,与公路豪华客车价持平,却由坐变卧,值!”盘活了闲置卧铺,哈尔滨铁路局年可增加收入近600万元。(完)
新闻背景:铁道部关于空闲卧铺优惠的三个规定
新华网哈尔滨12月11日电(记者袁英、蔡忠胜)为适应市场需求,铁道部曾三次出台关于空闲卧铺优惠发售的规定。
1984年9月10日,铁道部在“关于充分利用空闲卧铺的通知”中,对5种情况的空闲卧铺作出规定:硬卧减价幅度在40%以内;软卧免收软硬坐差价,仅收一个软卧票价。这5种情况为:始发站给中途站预留的卧铺,原则上只限23点以前空闲卧铺;列车上产生的空闲卧铺,原则上只限列车运行最后一日6点以后空闲卧铺;利用长途列车车底套跑白天运行的列车产生的空闲卧铺;单程不跨日运行列车所挂乘务员宿营车空闲卧铺;硬卧车代用硬坐时空闲中、上铺。
1998年6月17日,铁道部再发“关于空闲卧铺实行优惠价的通知”。将上述5种情况的闲置卧铺发售权限,对列车和车站明确分工。
2002年8月21日,铁道部第三次发出“关于空闲卧铺优惠发售办法的通知”。在前两次规定基础上,首次明确局管内空闲卧铺优惠发售办法放权由各铁路局自行制定。第一次正式指明:使用卧铺不足起码里程时,200公里以内可按卧铺起码价格实行不超过60%的优惠;201至300公里优惠不超过50%;301至400公里优惠不超过40%。至此,各铁路局陆续出台优惠办法。受价格吸引,火车乘客白天不坐卧铺的习惯开始改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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