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目录范围内且无另外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定
本报讯 记者 伊 桐 实习生 何 蕾昨日上午,省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陕西省定价目录》,把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种类由1996年的31类84种减少到20个种类。据测算,到目前为止,在社会商品零售和农副产品收购环节中,市场调节比重均超过95%,表明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已基本确立。
《定价目录》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目录授权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管理形式管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越权限调价、定价;不在目录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除另有规定外全部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经营者的定价权。
此次在制定《定价目录》中,除极少数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资源稀缺、自然垄断的商品价格和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外,其他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由经营者制定。放开的种类包括中药材、农地膜、食糖、足金饰品、部分报刊、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收费、部分电信增值业务等一系列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据悉,这是我省首次向社会公布政府管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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