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明年1月开始,福州市对申领岗位工资性补贴和社保费补助的单位实行公示制,公示时间为3天,由街道办事处通过社区公告栏予以张贴。对采取各种形式骗取国家资金和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人,一经查实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据悉,一些企业采取让下岗失业人员挂靠,甚至没有就业岗位也签订劳动合同等弄虚作假形式,冒领国家补助款。为维护用人单位和“4050”人员合法权益,确保援助资金落实 到位,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此规定。
凡机关、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民营等用人单位每月应填报《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保补助月报表》。用人单位凭《办理岗位补贴和社保补助手册》等,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签章后,交区劳动保障部门,由街道、社区公示发布。
福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受理用人单位岗位工资性补贴和社保费补助,实行逐月申报逐月审批、按季度拨付资金的办法。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符合批准条件的以书面批复或社区公告栏形式发布,由市劳动服务公司直接将资金拨入用人单位账户,社保费拨入社保费专户。
(本报记者 王萍/实习生/李珍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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