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讯佛山率先尝试,将从2003年1月起,组织市区一万多名领取失业救济金人员开展治安巡逻活动。
为了开展失业人员治安巡逻工作,佛山专门成立了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领取失业救济金人员巡逻的实施和管理由
各派出所、居委会负责,市、区劳动部门配合。
从2003年1月起,领取失业金人员必须到居委会报到,按规定参加足额班次的巡逻。每名失业人员每月必须参加
4个工作日及8个班次的治安巡逻,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开展辖区的治安巡逻,配合公安机关检查、盘查可疑人员,协助缉捕
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或重大犯罪嫌疑人;在警务区民警的带领下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社区治安防范工作。
巡逻时抓获的违法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以上的,奖励50元;破获一般刑事案件的,奖励100元;破获重
大刑事案件的奖励300元;破获特大刑事案件的奖励1000元。
佛山有关部门负责人说,通过组织领取失业金人员开展治安巡逻活动,可以增强失业人员的城市主人翁精神和社会责
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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