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路局在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公司化管理的基础上,近期又实行了“养路工程费制”、“大中修工程招投标制”、“公路养护模拟市场化”等改革措施。
2001年,省公路局在楚雄、曲靖两总段模拟市场化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局16个总段又全面实行市场化改革。按照市场化要求,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竞争、规范、有序的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减员增效,降低成本,养好公路,保障畅通,增强单位实力,提高职工生活水平。这次改革遵行3条基本原则。一是实行公路管理和养护生产相分离。公路管理总段原 来的生产和管理职能改变为管理职能,行使本辖区内的省管公路管理权。其机关机构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设置。机关行管服务和公安路政人员按管养里程定编。公路管理段组建养护工程公司作为生产单位,实行管养分离。养护公司通过市场竞争获得生产任务后,组织管理、站所进行招投标具体落实。其机构设置按管养里程定编。公路养护总公司负责组织申报公路养护资质及资质晋级,实施总公司的中标工程及督促各养护公司履行中标合同。暂时与总段推荐一班人马两块牌子的格局。
二是实行事企分开,经营性单位与公路管理机构脱钩。总段所属路桥公司、服务公司等经营性实体与公路管理机构分离,所需经费与养路费脱钩。
三是建立规范有序的养护工程市场。在省局范围内开放公路养护工程市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竞争的原则,对公路小修保养、中修、大修、改建工程引入竞争机制,并逐步推行工程费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制。公路养护市场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的主要措施是:各级管理人员均实行选举聘用制。未聘和未组合上岗人员在内部组建的劳务市场流动。分配上实行双挂钩双核定。工人实行路面质量工资和计件工资,管理人员实行岗位工资;工程质量实行路面病害修复时限制和局总段、养护公司三级巡查考核“双卡制”。建立以大站所为主的公路养护维修作业的专业化机械化。层层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体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责权利挂钩的原则。省公路局还制定了《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措施,为市场化改革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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