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12月11日讯 记者雷义、通讯员岳祖言报道:据广东省委副书记陈绍基介绍,广东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将要按照十六大要求,从四个方面取得新突破。
陈绍基说,这四个突破是:一是以改进干部考察工作为基础,在解决知人识人问题上有所突破;二是以解决干部“能下”为重点,在疏通干部“出口”、实现人岗相适方面有所突破,抓紧建立健全有利于领导干部“能下”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能下”的 各项配套措施,努力营造领导干部“能下”的社会环境;三是以加强监督为保证,从体制和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方面有所突破,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四是以推行聘用制为主要内容,在企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有所突破。要全面推行聘用制,解决人事管理中长期存在的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问题,解决好未聘人员的安置问题,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要加快健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分类分层管理。通过以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改革重点的“四个突破”,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广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玉浦,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十六大精神和《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对近年来制订的制度、规定、办法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符合十六大精神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要坚持好、执行好;不完全符合的,要抓紧充实、调整完善。《干部任用条例》只作原则性规定的,要进行积极探索,抓紧制定实施办法。近期将采取上下联动、分工负责、共同探索的办法,在民主推荐、干部考察、选拔任用、干部“能上能下”、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等方面,研究制定14项制度,并进一步完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加大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
《人民日报.华南新闻》(2002年12月12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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