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反贪局新办案机制的组建工作已完成,该局原先的行政科室被撤消,由侦查官办公室取而代之。据悉,该局是全国反贪侦查工作改革的两家试点单位之一。
传统的反贪局办案模式行政色彩浓厚———“个人承办、科长审查把关、局务会讨论、检察长决定”,繁琐的程序不仅影响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也严重制约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 ,不再适应当前反贪侦查工作的发展要求。今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湖北省和上海市启动反贪系统的侦查办案机制试点改革,江汉区反贪局成为我省“吃螃蟹”的第一家单位。
该局原设的局长办公室、侦查一科、侦查二科、综合科等行政科室被撤消,改成指挥侦查检察官办公室、主任侦查检察官办公室、执行侦查检察官办公室三级分级管理模式。各级侦查检察官具有相对独立的反贪侦查权力,并逐级签订岗位责任书,对所办案件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经过激烈角逐和严格考评,江汉区反贪局的侦查官目前已全部上岗。
据悉,此次试点改革成功后,将在全国反贪系统铺开。(记者李晓萌 通讯员邵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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