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两年向患者让利逾亿元
本报讯(通讯员杨文进、周志山 记者胡博理)近日从省卫生厅获悉,目前我省87%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自去年以来,招标药品合同金额达9亿多元,品种达2200多个,共计向患者让利1亿多元。
在去年实行药品公开招标的基础上,今年我省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作为行业作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重点来抓,不断加强规范化管理,推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普遍开展,提高了药品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建立了公平竞争机制。全省11个市和华北石油医疗中心、省直医疗机构分别组成了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物价、工商、药监、卫生为监督委员会单位成员。改变了原来一些医疗机构分散自主招标采购的形式,完成了向“集中”形式的平稳过渡。
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我省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诚信原则,保证了中标药品在临床上的安全使用。省直医疗机构成立了招标办公室,自筹资金建立了计算机网络系统,设立了400多人的评标专家库。以不固定的多数人集体通过、公开透明和选择品种与采购药品分离的集中采购模式,实现了药品采购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在今年8月份的集中采购中,由于严格掌握评标标准,投标品种淘汰率近60%,中标的均为产品质量优、生产经营质量高、服务信誉好的生产和配送企业。中标的690个品种,价格平均降低11%—18%。
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效遏制了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规范了医疗机构购销行为,保证了药品质量,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达到了医疗机构、患者和投标企业多方满意的效果。衡水市在推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中实现了县以上医疗单位100%参加招标采购药品,除毒、麻、特及中草药饮片等不适宜招标采购的以外,100%的纳入集中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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