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余勇)曾惊动全国的遂宁“8·3”越狱犯闹市开枪劫人质大案所涉及的所有罪犯,近日被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主犯尹红坤犯绑架罪、故意杀人罪、逃脱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其余从犯也相应得到法律的严惩。
法院认为,尹红坤、聂刚、蒋伟共谋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采取持枪扣押人质、使用胁 迫手段绑架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绑架罪。主犯尹红坤在警察追捕过程中,向群众及警察开枪射击,致伤无辜群众一人。在逃跑中又劫持人质,用枪威逼他人,有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尹在关押期间乘监管人员不备逃脱,其行为已构成逃脱罪,应数罪并罚。吴利华、尹晓琴、周晓东、廖文君、何芳明知尹红坤是犯了罪的人,不但不报案反而为其提供食宿、资助、收藏和转移枪支及子弹,情节严重,均构成窝藏罪。
12月4日,遂宁市中院一审宣判:主犯尹红坤被判处极刑;聂刚和蒋伟犯绑架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和3年,处罚金4000元和3000元;吴利华、尹晓琴、周晓东犯窝藏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4年、3年;廖文君和何芳犯窝藏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据悉,除尹红坤对一审判决不服已向省高院提出上诉外,其余7名罪犯均未提出上诉。
-案情回放
8月3日遂宁闹市追凶
2000年12月27日,尹红坤、聂刚因引诱、容留卖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年半。2002年5月29日晚22时许,尹红坤从川西监狱翻墙逃脱。聂刚于2001年8月1日刑满释放。“8·3”大案的同犯蒋伟,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1年7月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同年11月23日刑满释放。
尹红坤逃脱后,到大英县罗小平(另案处理)处借得2支仿六四手枪和15发子弹,1支左轮手枪和3发子弹。2002年7月17日,尹红坤、聂刚和蒋伟三人共谋向佘某勒索钱财。20日晚,三人持枪将佘某绑架,向佘某勒索20万元。佘某表示一时找不到这么多钱,尹红坤要求佘某先拿5万,7月底再拿5万,8月底交清余下的10万元。21日上午,佘某被迫按照尹等人的要求叫弟弟送来5万元现金。尹红坤交给情人吴利华1万元,委托她租了一套住房。其后,尹红坤等三人逃到大英县藏匿,又多次打电话要佘某支付“约定”的5万元,双方最终定于8月3日在遂宁交钱。
8月3日上午11时许,佘某的送款车到遂宁后,尹红坤乘出租车尾随其后。行至遂州北路界福桥附近时,尹被公安人员发现,他拔出手枪向追捕警察连开两枪,致无辜群众任某大腿中弹。尹见警察追得紧,遂挟持女青年蒋某作人质,并持枪抵在人质头部威胁警察说:“再追我就打死人质。”同时用枪威胁人力客三轮车夫邹某将自己和人质拉到福斯特公司。在福斯特公司附近翻围墙逃跑时,人质翻不过,尹才弃人质翻墙,藏在附近一阴沟里直到当晚9点过。
次日,尹乘车到成都,找到周晓东、何芳,并告知自己所作所为。尹将1支仿六四手枪和10发子弹藏在周晓东家VCD机内,后又将其藏在周晓东好友向某家。尹在遂宁逃跑途中,电话告知聂刚、蒋伟:“出事了,快跑!”蒋伟随即通知吴利华找钱。吴利华、尹晓琴、廖文君打的赶到约定地点,尹晓琴交给蒋伟200元钱作为逃跑经费。吴利华将蒋伟的仿六四手枪和匕首带回家中。8月6日,尹红坤电话告知吴利华要其安排尹晓琴、廖文君将手枪送到成都。7日,尹晓琴和廖文君将手枪藏在纸箱里送到尹红坤处。13日,尹红坤被公安机关抓获。记者余勇
中国万家企业免费试用企业邮箱。进行中!
踊跃投票“双十”企业精英评选,中华企业管理英雄向你亲授商机!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