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宁十二月十三日电(高宇峰)“投资三百元钱,八十天内连本带息返还三百八十元。”广西南宁市通五洲科
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上述许诺,在过去一年时间内非法集资一点二亿多元人民币。十二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
非法集资案,“通五洲”法人代表覃家云等六位公司负责人走上了被告席。
二000年七月,覃家云、李家莲等投资成立“广西南宁市通五洲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后改为“广西南宁市通五洲
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一成立,覃家云等人就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集资方案规定每股三百元人民
币,八十天内返还集资款每股本金三百八十元,其中每十天返还一次,分八次返还入股本息;鼓动员工自任“代理商”发展“
下线”,每代理一股集资款,奖励三十元。
为吸引“投资”者,覃家云花大力气对公司进行“包装”,称公司在深圳、北京设有办事处,在北京还有科研生产基
地;公司研制的木瓜蛋白酶再生产医药新产品属国内首创、世界领先的高科技产品;公司有六千万亩的木瓜种植基地,还拥有
生产经营野生稔子酒的酒业公司等等。
这一招果然奏效,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把资金投入到“通五洲”。为掩人耳目,在写给“股民”的收款凭据上用“借款
”一词代替了“集资”,并与股民们签订“还款协议书”。
二000年八月至二00一年八月间,“通五洲”向公众集资三十八批,入股股民达一千六百三十五人,累计集资金
额达一亿二千七百九十五万多元人民币,实际集资金额为五千七百一十八万多元。返还集资款一亿一千四百多万元,尚欠股民
集资本金二千一百七十一万多元。
“通五洲”的集资行为很快引起了南宁市工商部门的注意,二00一年八月十日,工商等部门指出“通五洲”的集资
活动是一种非法集资的行为,必须马上停止。当天,覃家云开会宣布集资活动停止,但暗地里仍未停止。二00一年九月至十
一月间,继续集资金额高达六十四万元。为返还到期集资款本息及奖励给代理商的钱,覃家云等人只有不断地疯狂集资。
今年八月,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覃家云、李宝莲、贾懿莉、莫冰、梁文新、邱国安提起公诉
。本月十二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首次开庭从上午九时开始审理,到晚上八时才结束。鉴于案情牵涉非法
集资数额巨大,江南区法院决定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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