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享有“作证特权”这一原则得到国际法确认
本报讯 12月11日,海牙国际法院上诉法庭5名法官一致作出一项裁决,宣布记者享有“作证特权”这一原则得到了国际法的确认,即记者有权拒绝出庭作证。因为记者如果出庭作证,将使记者的采访对象、记者本人的安全没有保证,记者的采访权和公众的知情权将受到伤害。
但我国现行法律还没有确认“作证特权”这一原则,现行法律只是规定公民有作证的义务。如果法院传讯记者出庭作证,记者是否有权拒绝?
对此,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张卫平教授称,这一判例具有划时代意义。在国际法地位上确认了记者享有“作证特权”这一原则,各国的法律极有可能确认这一原则。 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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