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2月14日电(尤戴福 方益波)在今年台州“1·11”百万巨款盗抢案中参与抢夺巨款的人员中,又有一名抢夺者牛红龙13日被台州市椒江区法院以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法院介绍,现年21岁的牛红龙系外地来浙务工人员。今年1月11日中午,他在发生百万元现金哄抢现场,从地上抢夺得人民币9800元后逃走。牛红龙抢夺的钱除338元赃款被追
法院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且目无法纪,随意殴打他人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寻衅滋事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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