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大?弊大?众说纷纭,主管部门亟盼法规
南京今天消息 据《金陵晚报》报道:昨天,媒体发布的一条新闻引起强烈关注:中国卫生部人事司司长王环增在解析明年工作的热点问题时透露,从明年起,医院的医生将可以名正言顺地应聘于不同的医院,挣多份工资———也就是说,医生将成为自由职业者,专家“走穴”、“赶场子”将不再是偷偷摸摸暗中行事了(详见本报昨日A2版)。消息一出,立刻 在南京市的医院、医生以及患者中产生激烈争议。
“走穴”之风早盛行
出场费最低千元
据了解,虽然医生明年才可以成为真正的自由职业者,但是眼下,南京各大医院名医名专家暗地“走穴”早就成了平常事。
医生“走穴”最令人关注的就是医生从“走穴”中得到的收入,“场子费占了我们月收入的绝大部分,事实上也就是因为在医院老老实实工作收入太低,要不谁愿意冒着砸自己饭碗的危险去赶场子呢”,某医生向记者坦言,“走穴”只是为了提高收入。据记者了解,目前南京医生到其他医院的出场费一般是1000元,著名专家更高,另外除了邀请方负责全程的接待费用外,诊治活动结束后还要提走一部分诊疗费和手术费,“北京上海人家的出场费就是五六千元,南京算是比较低的”。手术后拿钱走人事故纠纷频频发“走穴”走出医疗事故怎么办,“走穴”合法化如何才能保证医疗质量呢?
据记者了解,目前由“走穴”引起的医疗纠纷有越来越来多的趋势,绝大部分都是后期的治疗和护理没跟上而引起的,“我们只是急急忙忙赶过去做个手术,手术一完就得走,不可能留下来,接下来的事还得医院自己做”。某医生毫不讳言地告诉记者,现在某些医院什么病人都敢收,哪怕是自己治不了的也敢收,“反正可以请到专家”,如果放开行医的限制,岂不是鼓励越来越多的小医院收治自己治不了的病人,无形中就增加了治疗的风险。“医院开展诊疗活动不仅仅是医生的事,一台手术的成功也绝不仅仅是一个名医就可以保证的,还包括检验、器械、护理等各个方面,‘走穴’医生一般不会留守,一旦病人出现意外,责任由哪方承担也不明确,医生的‘走穴’收入也处于税务部门监测不到的灰色收入,而如何保证医生不在本职工作以外‘走穴’也是个问题”,有关专家认为,要使“走穴”合法化必须要解决好以上矛盾。
“走穴”规范成难题
主管部门盼法规
昨日,记者致电卫生部和人事部采访有关部门对此事的态度。
卫生部人事司接听电话的同志,一再强调“走穴”说法欠妥:“什么是走穴?歌手、演员赶场子叫走穴,医生是科技人才,有能力发挥自己的才能,精力允许的情况下,做兼职有什么不可以的。”
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的同志则告诉记者,科技人员在工作之余做兼职,国家没有硬性规定不可以,一些规定也只是行业内或单位内定的具体要求。
一位卫生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透露,私自外出行医、高价收费的现象由来已久,但由于其自由性、隐蔽性都很强,院方很难取证。所以医生“走穴”已成为各大医院领导深感头疼的一大难题。一些医生忙于“走穴”,自己业内的工作也做得三心二意。这种做法扰乱了正常的医疗市场秩序,影响了医院的经济收入。对于医生“走穴”,简单地禁止不对,放任自流也不行,应该尽快出台有关管理规定,使其规范和完善起来。
医生反应各不同
患者担心被“倒卖”
“走穴”合法化,大医院的医生乐坏了,小医院医生直犯愁。
赵医生(某大医院脑外科骨干):“医生本来就应该是自由职业者,只要有行医资格,为什么只能在一个医院行医,不让医生“走穴”根本不可能,管理起来太难了,“走穴”是大医院医生节假日的主要活动,南京有1000多家医疗机构,而几家大医院几乎垄断了南京最优秀的医生,“走穴”也是目前医疗资源极不平衡的一种表现,根本压不住的”。
刘 医生(某二级医院内科医师):“走穴”本来对我们来说就不公平,都去请三级医院的专家,我们根本没有诊治的机会,怎么才能提高诊治水平呢,而且,一旦可以名正言顺地“走穴”,我们这些小医院医生恐怕饭碗难保了,收入只会更少。
诸石明(普通市民):允许医生走穴就意味着今后小医院也能见到专家,岂不是再不要费劲的去挂专家号了。
但是我们也很担心,如果医生“走穴”赚钱受到鼓励,那会不会同时导致乱转病人、倒卖病人呢,以前经常有患者稀里糊涂给“卖”到别的医院去了,到时候手术万一出了意外,或者故意拖长治疗疗程,谁来监督呢?
还有,收费一定要公开,现在这样的动辄上千元的场子费,最后还不是转嫁到患者头上吗?(陶孙进薛柏金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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